添加与编辑自定义事件
添加与编辑自定义事件#
如果需要添加一个完整的自定义事件,需要2个步骤才能够是全部完成:1. 填写自定义事件基本信息 2.编辑自定义事件属性。 本章主要介绍填写、编辑自定义事件基本信息
在【自定义事件列表页面】点击【添加自定义事件】按钮,在弹窗中填入事件名、事件显示名称、启用状态。
- 事件名:事件名称为代码埋点名称,应为整体唯一(大小写不敏感),字母开头,且只能包含:大小写字母,数字,下划线。一旦保存就不可修改
- 事件显示名称:对该事件进行描述,可以创建重复的事件显示名称。
- 启用状态:创建事件后,默认是收集新创建的事件数据。对于不再需要接收数据的事件,APM提供了对整个事件的停止接收功能。选中[禁用]选项后,后续产生的事件数据不再收集。如业务需求变化需要再次继续获取该事件的数据,点击[启用]即可,操作后的数据将正常收集,禁用时间段内的事件数据不会被恢复。
需要编辑已添加的自定义事件时,点击该事件所在行右侧的icon,即可【编辑自定义事件】。可编辑内容与上述【添加自定义事件】不同的地方时,已创建自定义事件的【事件名】不可修改、编辑。